第七章 笨手换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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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去读书 www.qudushu.la) 看着人群渐渐远去,水田等人也只当是一个小意外,纷纷道了句休息之类的话语,便要离去。
黑衣老者并没有动,他看着牧民大叔,粗哑的声音问道:“刚才是什么人?”
牧民大叔想了会,说道:“也许是夜家三公子夜癸爵,常听闻夜家三公子喜驯马,故而会出现在各大草原,只是这一带鲜少见到夜家的踪迹,今天也算是缘分。”牧民大叔仰头喝了口马奶酒,方正的脸上一片红潮涌起,他语气带着激动,显得有些颤抖:“那匹被追的马,我要是没有看错的话,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好马!身躯粗壮,四肢坚实有力,体质粗糙结实,头大额宽,胸廓深长,腿短,关节、肌腱发达。虽然因为夜幕看的不是很明确,想来不是萧稍就是象龙之类的名马!”
黑衣老者一听闻这两个名字,原本有些浑浊的双眸立马亮了起来,在篝火的照耀下,闪烁有神,他重重的吸了口烟,把烟杆都烧得红彤彤的。
他紧紧的盯着那伙人消失的方向,心下十分想去结识一番。
牧民大叔和又他谈了会,也有些累了,便各自回了蒙古包休息。
水田和小绿头一回睡这种蒙古包,看什么都觉得新奇,一时间反而没有睡意,两人盘腿坐着,对视傻笑了会。
小绿把煤油灯的灯芯拨了下,顿时一股亮光闪过,水田舒适的躺在厚厚的毯子上面,翘着腿,舒适的晃着,双手枕着头,看着低矮的屋顶,眼睛一眨一眨的。
“小绿,你觉得,卿远他……真的可以托付终身吗?”
小绿也躺在水田的身边扭头看着她,有些惊讶,当初小姐从定情到定亲,一路做的很是顺畅,她以为凭小姐的行为已经不会担忧这种问题的了。虽然,她也觉得很奇怪,小姐真的就这么喜欢上那个人呢?还非嫁不可?
“小姐,你到底喜欢他么?喜欢他什么?”小绿终于把自己的疑问问了出来。
水田剑眉微皱,想了片刻,才犹疑的说道:“我……不知道。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,我感觉心都在跳动,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,那一刻我真想这么和他相看一辈子。所以才会在冲动之下求亲,但是,我不后悔。虽然在后来的日子,卿远别扭的性子实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,但是,还是喜欢他,愿意和他这么一辈子,不离不弃!”
“额,那小姐还在犹豫担心什么?”
“我,我心里没底,小绿……我虽然就这么贸然的喜欢上他,并且强势的和他定亲,但是,我很担心他是不是会接受我,之前是因为我的救命之恩和负伤在身,你说,假如卿远伤好了,会不会就离我而去了?我觉得,我这样做不好……”
水田咬了咬银齿,说道:“我回去后就和父母说解除这门亲事,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,要是卿远一辈子怨恨我的话,我会恨死自己的。”
小绿抬眼关心的看着水田,低语安慰着:“小姐,你不要想太多了,哪里有你想的这么差,你这么好的人,肯嫁给他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,别人想求也求不得的。再说了,要不是小姐,他早就没有命了,还能够轮到他来挑么?他要是不报恩,就枉为人了,那样的话,咱也不稀罕了。”
她抱着水田的一条手臂,撒娇般的说道:“在小绿的心里,小姐永远是最好的。”
“小绿。”水田感动的回抱住她,顿时嘻嘻一笑,说道:“没事啦,我只是一时感慨罢了,等买了马匹回去,我就和卿远把话说清楚,我虽然喜欢他,虽然想快点嫁人,但也不是非嫁他不可的,他要是实在不喜欢,我水田还就不耐烦折腾了!”
她安抚的拍着小绿的肩膀,说道:“时辰也不早了,我们还在早些休息,明日还要赶路呢。”
小绿应了,起身把灯吹熄,拉过毛毯,替两个人盖上。
鹿镇,宝荣堂。
一阵呜呜的箫声从单卿远的房屋传出,音质清脆,曲子缠绵,在夜色中显出一抹柔情来。
单卿远低声念道:“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,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。静女其娈,贻我彤管,彤管有炜,说怿女美。自牧归荑,洵美且异,匪汝之为美,美人之贻。”
这首《静女》是诗经上的一首,讲的是那男女爱情之事,此时单卿远不觉将它念出,才惊诧了半响。他摸着掌上的红玉萧,借着烛光,看清了上面的龙形装饰,低头又是一阵失神。这都两日了,也不知那恶女去了哪里,要是身子的伤早些好起来,倒是可以趁机逃跑。
冥想了会,将玉箫放在唇边,他又吹了一曲《春夜》。
朱大夫在外面听见箫声,知单卿远还没有休息,便带着刚炒好的两碟小菜和一小壶药酒去敲单卿远的门。
单卿远停下吹箫,说道:“请进。”
朱大夫对着单卿远一笑,说道:“公子可陪老夫喝上一杯?”
单卿远应了,走到桌边,朱大夫已经把菜摆好了,拿出两个小酒杯,倒了满满的一杯,说道:“你有外伤,喝不得酒,吃不得鱼这些发的东西,一向是清口的菜,人都吃的瘦了几分了。”
他将酒递给单卿远,说道:“这是用八种珍贵的药材浸泡的酒,滋补养神,你也可以喝一些。再过几日,外伤好的差不多了,老夫就下厨弄些可口的菜肴来吃。”
单卿远一笑,说道:“如此甚好,来,我敬朱大夫一杯,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。”
朱大夫说道:“你随意,老夫干了。”说罢一饮而尽,方正的脸上立刻泛起一抹潮红,原来这朱大夫也是喝不得酒的,一喝就容易上脸。
这夜,单卿远一边和朱大夫喝着酒,一边打听鹿镇周围地形,为以后的逃跑路线做好打算。
旦日,辰时。
洗漱完毕,水田和小绿一同走出蒙古包,此时天色尚早,草地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露珠,在朝霞的映照下,隐隐闪着光亮。天际处,一轮红日正缓慢升起,染红半边天。
水田深深的呼吸一口,觉得这里的空气和家里的似乎都不同,带着一丝青草的香味,很好闻。
牧民们都已经起床了,水田和小绿算是晚的了。外面一片忙碌的情况,有的在做饭,有的在追调皮的小孩,有的在放牧牛羊,有的在把马匹牵去河边,带着刷子和水桶等工具,想来是要给马刷背。
牧民大叔一家已经把饭菜做好了,因为人多,就在草地上面铺了一块毯子,把丰盛的早餐摆在上面。
牧民大叔看到水田,热情的招呼着“水小姐起来啦,快点过来吃饭吧。”
水田应了声,和小绿走了过去。
黑衣老者、王璐和小米早就已经坐在地上,等着她们了。王璐冲水田一笑,说道:“水小姐早上好。”
水田笑着说道:“大家早上好。”说完,便坐在一旁的地毯上面,牧民大叔为每个人倒了一碗羊奶茶,说道:“内子带着小孩去东边的草原放牧去了,那儿水草丰盛些。我们吃饭吧,吃过了,我带你们去看马匹。”
众人应了,纷纷吃了起来。
不一会,都已经吃完了。牧民大叔带着他们往自家马场走去,一路上和碰面的熟人打着招呼,他们说的话是带着北方味道方言,水田等人都听的不是很明白,他们久居关内,都习惯用汉语,虽有来往过客,却也是会汉语的,他们寄居的那位牧民大叔幸好也精通汉语,才使交谈无碍。
这一会,因为是和熟人打招呼,牧民大叔一口塞外腔调,意外的十分好听,低沉的带着一丝沙哑,却又不会给人不好的想法。
水田盯着牧民大叔方正的大脸,仔细的听着他独特的声音,粗犷中带着一分温柔,和卿远完全不同的类型。
她想起卿远瘦弱、斯文的外表下也不失有一个健壮的身材,那日,朱大夫在替卿远上药时,宝荣堂来了一个重症病人,朱大夫便临时出去了,给卿远上药的重任就移交到水田的手上。
“你把衣服脱下呀!”水田眨着眸子,平静的说道。
单卿远的脸出现可疑的红晕,他低敛眉角,淡淡的说道:“不用了,你先出去,我自己来就可以。”
“你确定?你的伤可是在背部呢!”水田不怀好意的嗤笑,突然扑上去,一把将他的衣领扯下,由于养伤的原因,单卿远的衣服都是宽松的一扯就会掉的那种,那种衣服那经得起水田的蛮力,一把就足以褪到腰间。露出精壮有力的胸膛,单卿远顿时傻眼,呼吸起伏瞬间剧烈起来,尤其在听到某种类似吞咽唾液的声音时更是红的不成样子,他虎目怒视,欲要表达出他无尽的怒火,偏偏这眼神到了水田的眼里竟成了致命的诱.惑,她觉得心在那一刻几乎在颤抖的要跳出胸口。
她粗鲁的把单卿远的脸往床里面扭去,说道:“就一会儿,你配合些。”说完,自己拿着要换的药膏和纱布坐在他的身后,先是慢慢的把之前的纱布取了下来,由于背部的刀口很严重,纱布裹了很厚的几圈。把纱布取下来,必需要把手绕到单卿远的胸前,就相当于水田从背后将她抱住一般,水田一向大大咧咧,哪里曾服侍过人?解纱布结的姿势又叫她心越发的躁动,一个简单的结,竟僵持了半天。
单卿远看不下去了,这个千金小姐哪里会服侍人?折腾人的功底倒是很好的。他将水田的手指轻打一下,说道:“我自己来。”
水田的脸一片绯红,所幸他看不到,忙把手缩回,像做了错事的孩子,低低的说声:“嗯。”
纱布结在单卿远灵活的手指下,轻易的被解开,水田忙上前接过,将纱布一圈圈得解开,丢在一旁。
纱布下的伤口已经好了一些了,没有当日那种恐怖感,完全翻边化脓,露出里面的肉来,经过几天药膏的止血和疗养,虽然还有些脓血,伤口已经在缓慢的生长密合了。
她小心的用药水清洗着伤口,然后将新的药膏敷在伤口上,敷药的时候,虽然单卿远没有吭声,但是,背部的肌肉蓦地紧缩了起来,水田轻轻的吐了吐舌头,想来是自己把他弄疼了。她尽量快点结束手上的工作,拿来新的纱布为他绑上,纱布绕过他的腹部时候,水田把头从他的左边肩膀侧了过去,说道:“朱大夫问我,要不要等伤口好的时候用生肌的药水把疤痕除掉,卿远你说呢?”
卿远面色潮红,责怪的瞟了她一眼,男子汉大丈夫,就几个疤痕,用得着像女人一样在意么?他不屑说话,只冷哼了声。
水田盯着单卿远明显红润的侧脸,想了会,低笑道:“其实,只要是卿远,即使毁容了也一样好看。”
想起当初单卿远顿时像煮熟的虾子,水田不禁笑出声来,引来旁人侧目,她忙把笑藏起,一时想起当初替卿远换药的事情来,竟忘记自己现在是在千里之外的塞外草原上了。
她手指紧握了下,心中一片灿然,要是她回去能够见到卿远开心的笑容,那该有多好啊!
“卿远,我真的,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你了啊,等我回去,很快了。”她在心里默念着,一双灵活有神的眸子打量着牧场的马匹,她虽然会驾驭马匹,马术尚可,却对马匹没有多大的认知,所以完全靠王璐的指点。
牧民大叔家的牧场不是很大,豢养的马匹大约在五十匹左右,牧民大叔的老婆带着十匹小马仔去东边的牧场了,这个牧场就只剩下四十匹的样子,都在悠闲的吃着牧草,对于水田等人的到来,并没有被打扰到的样子。
牧民大叔呵呵一笑,说道:“我家的马匹都在两岁到五岁左右,个个都健壮有力,你们先挑挑,要是看不上,我带你们去另外的几家牧场去看看。”
王璐应着,和黑衣老者步入牧场,水田带着小绿也紧跟其后,一路看着他们对马匹进行评价,心里暗暗记下。
挑选了一番,这些马都不错,虽然算不上神驹,也是不错的骏马了,脚力足,毛色也丰满,看起来精神十足,性情温驯,比较适合驾驭。
黑衣老者虽然一心惦记着昨夜的夜家三公子的事情,也知道还是把马匹定下来,稳住家里生意为重,他和王璐一齐选了二十匹好马,又商量了番,决定加五匹。
水田在王璐的指导下,也选了十匹不错的马。
交付了马匹钱,牧民叫人帮忙一齐给定下来的马上辔头、马鞍、脚蹬和铁蹄,铁蹄是马身上很重要的一个东西,都说无蹄不成马。只是在驯养的时候一般是没有给马上铁蹄的,所以,他们把马定下来,牧民就要开始一番忙碌了。
趁着这段空闲,牧民大叔憨厚的对王璐和水田说道:“你们在这里也没事,不如我叫隔壁的赫尔丫头带你们去一个山谷玩耍,那里可美了。”
一听到玩儿的地方,水田顿时感兴趣,说道:“好啊,王大哥我们一起去看看吧,我好喜欢这种宽阔干净的地方呢。”
王璐也嫌闷,听到这样的提议甚是喜欢,小米也是小孩子心性,当下就喜形于色,黑衣老者似乎不太乐意,干巴巴的说道:“你们几个年轻人去玩玩,记得早些回来,我们吃过饭就要往回赶。”
王璐应了,牧民大叔便往一旁的蒙古包大声喊了句蒙古话,水田并没有听清楚,只见不到一会儿从蒙古包里面走出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小姑娘,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衣衫,皮肤黑黑的,一双黑溜溜的眸子倒是显得很是清澈好看。
姑娘和牧民大叔说了几句,然后用生涩的汉语对水田等人说道:“我带你们去西边的迷迭谷。”去读书 www.qudushu.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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