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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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月色皎洁如银,林紫妍踏着一地银光向椰树下的一对儿小冤家走来。刚刚她只听见这边叽叽喳喳的,有心听听儿子跟人家说了些什么,奈何晚风不配合,非得逆着往另一边吹去。索性,自己溜溜达达也踱过去了。可惜走到近旁,才听到小姑娘一句——那是我的事!

    “哟,这是雪霖的什么事呀?司马仲南,可不兴你欺负人家!”

    “阿姨!”眼前的女孩子懂事又谦和,一点也不像苏云翔下的种。林紫妍不由又多上三分满意。

    “好孩子,你哪会儿有空,尽管到阿姨家来玩儿。”林紫妍开始布局。幕后词是:“傻小子,这么好的女孩子,我就不信你不会日久生情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我明天有空!”自从司马仲南从《天涯OL》里不告而别,这一别就是将近一个月。小丫头从前没把心事阐明,相思也只是闷在心里,那晚同样在这片沙滩上,她筑沙为堡以表心迹,心里的意思也就生根萌芽。将近一个月未见,一点相思,如今竟成泛滥之势。眼下,林紫妍像给瞌睡的人递上一个枕头,小丫头还怎么不会乐得答应。

    “我可没空!”傻小子犯起诨来,没心没肺又无情无义。

    “你明天有什么安排?”

    “我要跟林晓一块去钓鱼!”这也能算作没空的理由。

    “哇,太好了,司马哥哥,我也喜欢钓鱼,你带我去好不好!”

    司马仲南再拒绝,还是个人吗?

    “雪霖,你明儿早点过来,阿姨给你们准备一点吃的。”

    林紫妍对儿子的钓鱼爱好,什么时候又这么热心过?

    苏雪霖果然第二天一早就来敲门,林紫妍从阳台往下一瞧,小丫头太阳帽、太阳镜外加一套粉紫色运动衫,打扮得新潮又漂亮,比起锦城那个咖啡屋女招待不知要强上多少倍。为了加强儿子对人家的好印象,她一边制止何姨去开门,一边进了司马仲南屋里。傻小子还在蒙头大睡,被妈咪在屁股上赏了两巴掌,瞌睡虫顿时跑得精光。

    “一大早又是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有客人来了,快去开门。”林紫妍故意凶巴巴,通常是苏航登门造访时摆的嘴脸。

    “娘亲一大早来干什么?”司马仲南果然中计。

    “谁知道,你快去开门吧!”

    傻小子揉着朦胧睡眼,大张着嘴打哈欠,仿佛能吞得下一个人。

    开了门一瞧,哪是娘亲,要是娘亲,除非她返老还童。

    “司马哥哥,你刚起床吗?”苏雪霖的声音脆亮又爽朗,一如这清晨的阳光,露珠,空气……

    “啊……呵……是你!”司马仲南瞧瞧自己一身睡衣睡裤,眼角那的眼屎不知刚刚揉干净了没有,还有晚上睡觉流口水,希望不会在嘴角留下痕迹。傻小子不肯再说第二句,逃也似地缩回了自己卧室。

    现在轮到女主人林紫妍来招待她心目中未来的准儿媳。

    “你这孩子,钓鱼又不是上学,用不着起这么早的。女生多睡一会儿气色才好!”林紫妍以为人家也像她一个半老徐娘,稍早起一下就会叶枯花谢。

    “不碍事的。我每天早上都起得这么早。老师说了,早睡早起精神好!”小丫头今天笑呵呵的,显见精神的确好。

    “早饭吃了没?你喜欢西式还是中式早点?”

    小丫头倒也不扭捏,笑嘻嘻道:“司马哥哥喜欢吃什么,我就吃什么?”

    这答案自然又在林紫妍的印象分里增加了若干值。

    司马仲南一头栽进卫生间不肯出来,几乎磨蹭了平时两倍多的时间,林紫妍非得等儿子一道吃早饭,终于忍无可忍,把卫生间的门敲得咚咚的:“司马仲南,你在卫生间里睡着了吗?”

    “妈咪,劳驾,帮我把外衣外裤递进来。”

    “平时都是光着身子窜来窜去的,今儿你又哪根神经搭错?”

    “妈咪,外人在家,请你注意言辞!”

    “什么外人,雪霖可是我们司马家的准媳妇儿!”傻小子越说外人,林紫妍还就越要给他制造成“内人”。

    卫生间里“咚”地一声,林紫妍吓一跳:“仲南,你可别弄摔了妈咪的那套“巴黎春天”。

    巴黎春天是林紫妍最喜欢的一款香水,那还是前年司马盛去法国,带回两瓶一模一样的香水,一瓶给苏航,一瓶给林紫妍。林紫妍明的不说,暗地里的感觉,是终于拨云见日地跟苏航平起平坐。

    这瓶“巴黎春天”,也就成了某一经典时刻的见证一样,成了她众多珠宝首饰化妆品中一件另类的珍藏。今天之所以会把巴黎春天拿进卫生间,完全是因为苏雪霖的造访,这也是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,所以她动用了巴黎春天以示庆祝,自我心里那隐秘的快乐最宜在在巴黎春天淡淡飘忽的香味中挥发。可惜刚刚不等自己把一些巴黎春天这类私密的化妆品从卫生间撤走,傻小子就猴急一头钻进去,还在里头一会儿“咚”,一会儿“哗”的,由不得林紫妍不提着心。

    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,一阵香气从卫生间的透气孔传出,浓烈又怪异。

    “啊!我的巴黎春天!”林紫妍只差哀悼痛哭。傻小子这当儿总算开门见人,痞着脸朝妈咪鬼里鬼气一笑,算是歉意。

    苏雪霖正站在阳台上逗一盆含羞草玩,笑得咯咯的,连何姨也被她感染,一脸慈祥,让司马仲南问问苏小姐,她的牛排要煎到几分熟。

    傻小子懒骨头,客厅到阳台的腿都不愿意跑,使促狭道:“不用问,何姨,我知道,她最喜欢三分熟的牛排!”

    “三分熟?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,她说那样新鲜!”

    “瞧着怪可爱的一个小姑娘,怎么喜欢吃生肉!”何姨嘟囔。傻小子在她背后扮鬼脸痞笑。

    早餐终于可以开吃,司马仲南目不斜视专注于自己面前的牛排牛奶和面包,正经得像孔老夫子。

    苏雪霖只能望着自己面前的早餐发呆,搁在她的盘子里的那块牛排,暗红色的肉块里血丝粘连,别说吃到嘴里,就是瞧一眼都要影响胃口的。不知道茹毛饮血是否是司马家的传统,或者说他们家的待客之道——本就是以影响来客胃口为目的。瞧着别人吃得津津有味,她不好就这么干瞧着不动,只得端了牛奶一小口一小口嗫着。去读书 www.qudushu.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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