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6章 地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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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去读书 www.qudushu.la) “这是……地狼?”
沈回定睛望去,眉头微蹙。
所谓地狼,乃是一种地煞与尸气交姌而生的妖物,喜食腐肉内脏,尤其擅长打洞。
书上说它“形似犬而吻短,毛灰白如败絮,目白瞳赤,穴地而居”,眼前这东西每一条都对得上。
当然,也有对不上的。
比如书上说它昼伏夜出,群聚而居,从不单独行动。
可眼前这只,大白天,孤零零一个蹲在坟堆里刨土,刨得旁若无人。
沈回转头看法明和尚,想跟对方确认一下自己的判断。
法明和尚也正看着那东西,眉头拧成一团,表情却是一片茫然。
那种茫然沈回很熟悉,大约就是“我亦不知此为何物”的意思。
罢了。
沈回收回目光,重新看向那只地狼。
在望气术的视野里,那东西周身缠绕着一层煞气,而在那层煞气之中,还夹杂着几缕暗红色的血丝。
他面色微沉。
光吃腐肉,可不会有血丝。
传闻中,这东西喜欢在将死之人的床下打洞蛰伏,等待对方咽气,然后从地下钻出来啖其尸肉。
当然,也有等不及的。
饿极了的地狼会直接将活人拖入地下,生生闷死。
眼前这只头顶血丝不少,这说明它吃过的活人不止一个。
沈回收回望气术,转头看向法明。
法明和尚也在看他。
两人对视了一眼,法明和尚忽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凉。
沈回看他那个眼神,跟之前在村里让他背女娃、拿棺材板时的眼神一模一样。
就是那种,“大师你又有用武之地了”的眼神。
“道友,”法明和尚双手合十,语气里带着一丝警惕,“你又意欲何为?”
沈回笑了笑,抬手指向远处刨坑的东西。
“此乃地狼,不仅刨尸,还会害人性命。看来咱们三人今日又得为民除害了。”
法明和尚闻言略有些犹豫:“为民除害自无不可,只是道友的意思是?”
“在下怕它打洞跑了,所以还需大师助我一臂之力。”
法明和尚闻言,眉头顿时一跳。
“怎么帮?”
沈回上下打量了和尚一眼。
他目光从对方圆滚滚的肚皮上扫过,又落在那两条胖胳膊上,末了,满意地点了点头:
“当一回尸体。”
法明和尚手里的佛珠停住了,脸也白了。
不是那种“面如土色”的套话,而是实实在在地褪了血色。
就像是有人拿块抹布在他脸上擦了一把,把那层常年吃斋念佛养出来的红润给擦了个干净。
他忍不住后退了半步,油光锃亮的脑门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。
沈回则是指了指不远处那片乱葬岗:
“地狼昼伏夜出,最是机警。这会儿天光大亮,它却还在此处刨食,想必是饿极了。”
他顿了顿,看了和尚一眼:“若是你我二人直接靠近,它必定警觉。而一旦它打洞逃走,岂不就成了放虎归山?”
“所以呢?”法明和尚的声音已经开始发颤。
“所以便要请大师扮作尸体。”
沈回笑了笑,那笑容在义庄灰蒙蒙的背景下显得分外和善:
“贫道在大师身上画道符,掩了生人气,再往那地狼附近一扔,那畜生见了,必定舍不得跑。”
法明和尚的嘴唇哆嗦了两下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肚子,又抬头看了看沈回那张真诚的脸,一时间竟分不清对方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。
“道友,贫僧是个出家人。”
“我知道,正因出家人慈悲为怀,所以我才请大师出手。”
沈回一本正经地说:“大师放心,贫道就在不远处,绝不让那畜生伤了大师一根毫毛。”
法明和尚张了张嘴,突然发现自己跟着沈回混了这些天,竟还没学会如何拒绝这种道德绑架。
他绝望地回头看了一眼张七。
张七正蹲在骡车旁边,认真检查着自己的鞋底。
他看得十分认真,从头到尾,一遍又一遍,恨不得从鞋底子上找出朵花儿来。
法明和尚收回目光,认命般地闭上了眼睛。
“要如何做?”
“很简单。”
沈回伸出手指,在法明和尚的僧袍后背画了一道符。
“此符能隐去生人气,让地狼闻不出你是活人。”
他一边说着,一边又在他手腕上画了一道。画完后退了两步,上下打量了一番,最后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没有地狼会拒绝这样一顿大餐!
毕竟能被扔在乱葬岗的,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尸首。
而这类人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——瘦的一把骨头。
随即沈回也不再多言,弯腰抄住法明和尚的腰,肩膀一顶,便将这胖大和尚整个人扛了起来。
径直来到乱葬岗中央,沈回选了一处半塌的土坟,直接将肩上的法明扔在了地上。
这是个足够显眼的位置。
周围地势平坦,视野开阔,从地狼刨坑的方向看过来,一览无余。
法明和尚直挺挺地躺在地上,两眼紧闭,一动不动。
“大师,”沈回伏低身子,低声提醒,“嘴不要动。哪有死人还在念经的?”
法明和尚的嘴唇立刻紧紧抿住。
沈回拍了拍他的肩膀,低声鼓励:“无须担心,大师您佛法高深,福泽深厚,必定能够撑到贫道出手。”
法明和尚闻言立刻睁开眼睛:“道友,你方才可不是这么说的。”
“大师,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了。”
……
地狼刨土的动作忽然停住了。
它的前爪还插在土里,身体保持着半蹲的姿势,脑袋却猛地抬了起来。
灰白色的眼球里,那两点红光猛地一缩,直直地望向一个方向。
有人来了。
是个身形有些单薄的年轻人,扛着一具尸体,正从那土路上慢慢走来。
地狼没有动。
它把脑袋搁在前爪上,眼珠子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具完好无损的尸体。
砰!
庞大的尸体被随意地扔在了地上,激起一片浮尘。
地狼那两粒红色的瞳仁骤然放大,像是炭火被风吹了一下,猛地蹿起火苗来。
好大一块肉!
它在乱葬岗刨了这许久,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肥硕的尸体。
那圆滚滚的肚子里面,肯定全是油水。
心和肝一定又大又肥,肠子也一定又粗又长,比那些干瘪的野尸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。
地狼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,那是兴奋的声音。
它等了一会儿。
那个把尸体丢下的人还没有走。
地狼安静地趴在坑里,只露出两只耳朵尖,耐心地等着。
它有的是耐心。
它知道,活人不会在这种地方待太久。
他们很快就会离开,把这个地方还给夜晚,还给它。
果然,那人低头给尸体整理了一下衣服,接着便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脚步声渐渐远去。
地狼又等了一会儿,确认那个人已经走远,才慢慢从土坟后面探出头来。
空地上,那具肥大的尸体还躺在那里,一动不动。
阳光照在它身上,衣服灰扑扑,脑袋油亮亮,像一只待宰的肥猪。
地狼没有立刻冲过去,而是先沿着乱葬岗的边缘绕了半圈。
每走几步就停下来,抬起头,鼻子翕动着,仔细分辨空气里的气味。
腐肉的气味。
泥土的气味。
枯草的气味。
死人的气味。
没有活人的味道了。
看来那个年轻人的确已经走远。去读书 www.qudushu.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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