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2章 一边凉快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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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去读书 www.qudushu.la)    “李哥,你知道吗,我无时无刻都在想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害怕你们被野人残忍杀害,回不来了。”

    俞小丽轻轻依偎在李风的肩膀上,声音温柔关切道。

    自从李风他们离开之后,众人无时无刻都在担心。

    现在看到李风一行人凯旋归来,大家心情都很愉悦,也很激动。

    “小傻瓜,乖,别哭了。“

    “哭花了不好看。”

    “我现在不是安全回来了吗?”

    李风轻轻抚摸着俞小丽的长发,语气温柔细腻。

    看见两人如此恩爱有加,公孙兰也投去羡慕的眼光。

    她也想做李风的女人,也想被李风关怀。

    还有顾小佳,看见李风突然出现在眼前,她呼吸急促,神情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她恨不得立刻冲出去,紧紧与李风抱在一起。

    可惜在众目睽睽之下,她没有这个勇气。

    她和李风的爱情,似乎有些见不得人啊!

    孙大猴站在不远处,他手持一只大标枪,牙崩咬得咯吱响。

    自从流落到岛屿之后,李风就左拥右抱,美女成群。

    孙大猴恨得咬牙切齿,他是真羡慕嫉妒李风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李风兄弟,恭喜了。”

    公孙龙手持一只大鱼叉,向前走了一步。

    他拱手向李风祝贺。

    这个鸟人,不知道在恭喜什么。

    李风一愣,当即把目光看向公孙龙。

    “哈哈,李风兄弟,恭喜你刚回来就能与美人团聚,就能与美人共度春宵。”

    公孙龙大笑一声,继续拱手说道。

    李风还以为这鸟人在恭喜什么,原来是这破事。

    “唉~”

    公孙龙话音一落,当即长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李风不知道这个鸟人,又在叹息什么?

    “公孙龙,有什么话就说吧,为什么会要叹息?”

    李风不希望兄弟之间有话藏着掖着。

    “哎,李风兄弟,你有所不知啊,像你这样勇猛威武的男人,只有一个女人太罕见了。”

    “在我们部落之中,但凡是勇猛威武的男人,谁不是三妻四妾,风流成性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不介意,我可以在部落之中,挑选几个美女出来照顾你。”

    公孙龙是部落的副队长,身份地位仅次于公孙霸。

    他在部落中也很有话语权,不少年轻的族人们对他也很敬重。

    再加上李风有英雄光环,部落中的很多妙龄女子,即便不用公孙龙从中搭线,她们也乐意做李风的女人。

    听到公孙龙的话,俞小丽和顾小佳几人,纷纷朝他投去白眼。

    这个家伙的情商,可真是让人堪忧啊!

    他竟然当着这些女人的面,要给李风介绍美人。

    而且还不是一个。

    公孙兰站在不远处,也朝公孙龙投去深深的恨意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倘若眼神能杀人的话,这个家伙恐怕早已千疮百孔,死上无数次了。

    “公孙龙,你什么意思,李风的事哪里轮到你来管?”

    “还不快滚一边凉快去。”

    公孙兰眉头一挑,当即让公孙龙滚到一边去。

    这个家伙,突然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。

    他龇牙咧嘴傻笑两声后,有些尴尬的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部落中的很多妙龄女子,她们都像公孙兰一样,想做李风真正的女人。

    她们看李风的眼神,如同蚕丝般柔腻温暖。

    滋滋滋!

    夜空下,篝火猛烈燃烧,火苗不断闪烁。

    整个宽敞落寂的院落,在火光的映射下别致热闹。

    公孙天能将俞小丽她们带来,一起参加庆功宴会,李风很感激,也很感动。

    公孙天想得很周到,心思也比较缜密。

    刷刷刷~

    几人一番嬉闹之后,公孙天一脸威严的走在人群之中。

    “各位族人,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,我们不仅逼退了野人大军,还烧毁了那些畜生的粮草辎重,斩杀了他们不死高手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部落出战便告捷,这是一个祥瑞的征兆,是一个好的开始。”

    “老夫在这里摆下庆功宴,为李风小友一行人接风洗尘,祝贺他们凯旋归来!”

    “大家热烈欢迎,欢迎我们的英雄,欢迎我们部落的贵人,欢迎他们凯旋而归。”

    哗啦啦~

    轰隆隆。

    公孙天话音未落,现场便掌声雷动,响彻夜空。

    轰轰轰~

    无数部落族人们,纷纷鼓掌,一阵高呼呐喊。

    轰隆~

    他们的掌声经久不息,不断在夜空中回荡。

    还有不少年轻的部落族人,他们纷纷举起手中的鱼叉标枪,发出阵阵咆哮。

    “李英雄万岁!”

    “李英雄,万岁!”

    “李英雄,英雄~”

    这些年轻的族人,他们的声音此起彼伏,如同潮水般一波接一波涌来。

    他们纷纷朝李风挥手高呼。

    这些兄弟很热情啊,也很崇拜敬重李风。

    公孙天已经不记得了,上一个庆功宴会,具体过去了多少年。

    那是公孙天年轻的时候,他曾率领族人杀入丛林深处,找到了野人部落的老巢,见人就砍。

    那是一场大战,一场奇战。

    公孙部落举全族之力,越过丛林深处,寻找野人部落决战。

    由公孙天带队,率领全族大军人马,杀了野人部落一个措手不及,人仰马翻。

    只可惜后来,由于种种因素,没能将野人部落彻底灭杀。

    这也是公孙天最大的遗憾,也是整个公孙部落的伤痛。

    直到今日,公孙天依然不想回忆起这段尘封的往事。

    不过,他在李风的身上,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。

    眼前的这些年轻人,在公孙天的心中,就是拯救部落的天选之人。

    呼呼呼!

    月黑风高下,篝火照亮了整个院落。

    那经久不息的雷动呼声,依然不断在屯堡中回荡。

    “李英雄,如果下次对野人部落作战,一定要带上我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杀了那些畜生,我要杀光他们,杀光所有的野人,为我的父亲和兄长报仇。”

    一个年轻的部落族人,当即从人群中涌了出来,拱手单膝跪地。

    他眼神清澈,似乎没有见过血。

    不过,他全身却杀气沸腾,似乎被仇恨包裹着一般。

    “这位兄弟,赶快请起,你年龄尚小,击杀野人的事,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。”

    李风连忙向前一步,将其搀扶起来。

    眼前这年轻的族人,应该只有十三四岁,还是个懵知的少年。

    让他去与野人拼命,无疑是去送死。去读书 www.qudushu.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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