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红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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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漠笛牵头的调查进行得很顺利,甚至顺利到了他们都有些意外的程度。毕竟躯体置换手术的运用才不过半个世纪,置换过四次以上躯体的人并不多,通过登门拜访、电话采访、邮件测试,他们调查了每一个置换过四次以上躯体的人,而结果更是让人震惊——所有被调查者1oo%有了精神分裂的症兆,而且其中不少人的程度已经非常严重!再通过大数据调查分析,躯体置换次数与具有精神分裂症兆人群所占比例、严重程度之间,存在明显而紧密的正相关关系!&1t;/p>

    弗则林一脸的疲惫,但比疲惫更明显的却是他满脸的忧虑,“非常感谢太乙公司和其他从事躯体置换的公司,他们的通力合作让我们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完整、准确的数据。也正因为如此,我很悲观地告诉大家,多次躯体置换必然导致精神分裂的结论几乎可以肯定了。而且,根据我昨晚计算的最新结果,它的极限值是第六次,也就是说,当一个人进行第六次躯体置换时,置换后大脑在苏醒和启动的过程中就会直接崩溃,成为一个疯子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青源教授,你的意见呢?”漠笛心情沉重地问道。&1t;/p>

    青源脸色死灰,弗则林的研究成果彻底破灭了人类通过躯体置换实现永生的希望,死亡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人类身边。“我看不出弗则林教授的研究报告有什么问题。躯体置换虽然不能实现永生,但适当的延长生命总是好的,至少置换三次总体上看还是比较安全的吧?”说完,他把目光转向了弗则林。&1t;/p>

    弗则林点头道:“我完全赞同青源教授的观点。虽然躯体置换不能实现永生,但适当的延长生命总是好的。而我也是躯体置换的受益者。现在我们需要做的,就是尽快通过动物实验来确定,第六次究竟是不是极限值?然后通过报告,建议国会立法规定人们进行躯体置换的次数。”&1t;/p>

    送走专家后,房间里只剩下漠笛、度剑明和迈拙风三人。&1t;/p>

    “看来,我们还是难免一死啊。”度剑明深深地叹了口气道,竟然有些悲伤了。&1t;/p>

    千古艰难唯一死!从古到今,又有几个人可以看淡生死呢?&1t;/p>

    “死就死吧,至少我们还可以置换两次躯体,多活个七、八十年!说不定到时候,又明了其他延长生命的新技术了。”迈拙风洒脱地道,“不像漠笛,信奉接受自然死亡、拒绝躯体置换,最多还有四、五十年的寿命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有生就有死,这是自然法则,人不应该逆自然法则而行。”漠笛说道,“不说这个沉重的话题了。那方面的调查,你们有进展吗?”&1t;/p>

    迈拙风点头道:“太乙公司的人工智能系统确实有‘八号幽灵’入侵的痕迹,但我现在还是抓不住他的尾巴。”语气中带着一些沮丧。&1t;/p>

    “别灰心,我们迟早会抓住他的!”漠笛安慰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哦,还现有被另外的人篡改的痕迹。”迈拙风补充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另外的人?其他黑客?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不是,应该是内部的人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篡改的什么?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一次躯体置换记录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那什么人可以篡改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公司的最高层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我正在请拙风尽力恢复以前的记录,”度剑明道,“我怀疑这次篡改,很可能和虹志宇的死有关、和加入意识有关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有多大可能恢复?”漠笛问道。&1t;/p>

    迈拙风想了想,说道:“三、四成可能吧。”&1t;/p>

    人真的可以被加入意识吗?如果可以,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人是没有独立意识的?我明明知道偷东西是违法的,难道被加入了意识,就会身不由己地去偷吗?漠笛沉思起来。&1t;/p>

    “哦,对了,再问你个问题。”迈拙风道,“弱肉强食是不是自然界的第一法则?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的思路被打断了,他愣了愣,“又是你那个朋友铁木铮问的?”&1t;/p>

    迈拙风点点头。&1t;/p>

    “他究竟是做什么的?为什么总是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。”漠笛笑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这个,我也懒得问他。你不是也常常思考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吗?直接回答我就好了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这个问题,仁者见仁、智者见智。”漠笛说道,“在我们晟学看来——不是!我们认为,自然界的第一法则是‘共荣’。”&1t;/p>

    &1t;/p>

    “你忘了我给你说的那句话了?”听完奥世琦讲述诛天的事情,鹤子涯问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奥世琦答道,“敌人的敌人未必是我们的朋友,但一定可以合作。但是和他们合作?和一个搞自杀式袭击的疯子组织合作?我有点接受不了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是啊,和他们合作,才真正是与虎谋皮啊。”鹤子涯点头道,“官方强力组织,非法强力组织,在两股强力组织之间走钢丝,无异于玩火,稍有不慎,就会引火烧身、甚至玩火自焚。但或许,这也是我们实现目标的一条捷径。你认为呢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借力打力?”奥世琦沉思了一阵,问道,“能行吗?”、&1t;/p>

    “天下哪有必行之事。我只是认为值得一试。”&1t;/p>

    奥世琦点了点头。&1t;/p>

    “但是会非常危险,稍有不慎,就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,甚至有可能是白白牺牲,就像洲锋那样,你要不要再慎重考虑一下。”&1t;/p>

    奥世琦轻松地摇头道:“死,对我来说不算什么。自从母亲去世以后,我就再也不畏惧死亡了。”&1t;/p>

    鹤子涯叹了口气,“这也是我最不放心你的地方。因为生无可恋而不惧死亡,这不是真正的无畏。真正的无畏,是因为热爱生命、热爱一切美好事物而蔑视死亡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真正的无畏,是因为热爱生命、热爱一切美好事物而蔑视死亡。”奥世琦在心中反复道,洲芹的倩影忽然在脑海中浮现。&1t;/p>

    &1t;/p>

    现在,读纸质书已经像收藏、书法、绘画一样,成了一种兴趣爱好。而漠笛,则是读纸质书这个爱好的“烧友”。&1t;/p>

    逸云书舍,位于一座商务楼的三、四层,占地近5ooo平方米,室内装饰充满了书香气息,是纸质书书友的“天堂”。漠笛刚走进逸云书舍大厅,机器人文君便微笑着迎了上来,“漠笛先生,您好!您今天想定制一本什么书阅读?”文君是典型的汉代仕女模样,长长的黑缕在脑后,在接近末端处用蓝色丝带打了一个蝴蝶结,上身是一件白底蓝花的短襦,下身是一件天蓝色的长裙,身上带着茉莉花的清香。看着她,让人顿时便想起了“绿衣捧砚催题卷,红袖添香伴读书  ”的意境。&1t;/p>

    漠笛没有回答,却笑着反问道:“文君,你在读什么书?”&1t;/p>

    “《红楼梦》,已经读到第五十二回,‘俏平儿情掩虾须镯  勇晴雯病补雀金裘’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那有什么读书心得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古代人类的智商太低,思考问题非常缺乏逻辑,不仅经常偏离目标,而且还经常为琐碎小事浪费时间和能量(指眼泪)。”文君说完,微笑道,“漠笛先生,您今天定制什么书?”&1t;/p>

    “《墨子》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《墨子》现存一共53篇,您是要全集还是选摘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全集,文心书局最经典的译本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好的。纸张大小、纸页类型,您喜欢哪种?”说完,文君打开显示屏,一系列纸张材料、颜色等一一展示了出来。&1t;/p>

    漠笛浏览了一下,点选了适合《墨子》风格的图书参数。&1t;/p>

    “好的,3o元。三分钟后,我们把书给您送过来。您需要什么饮料小吃?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一杯西柚汁,一碟开心果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好的,一共66元,请您稍等,随后就送来。”&1t;/p>

    看着厚实的新鲜出炉的《墨子》,封面是典雅的深黄色,右上方竖排着两个黑色篆体大字“墨子”,背景是用深棕色勾勒的,简单几笔,画出了山川大河,还有一辆驰骋在天地之间的古代双马大车,左下角是一个红底白字的印章,刻着“文心书局经典版”几个字。翻开书,一股淡淡的墨香徐徐传来,纸张是浅黄色磨砂纸,带着历史的沧桑和厚重感。&1t;/p>

    “然则天亦何欲何恶?天欲义而恶不义。然则率天下之百姓,以从事于义,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。我为天之所欲,天亦为我所欲。然则我何欲何恶?我欲福禄而恶祸祟。若我不为天之所欲,而为天之所不欲,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,以从事于祸祟中也。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?曰:天下有义则生,无义则死;有义则富,无义则贫;有义则治,无义则乱。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,欲其富而恶其贫,欲其治而恶其乱。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。  ”&1t;/p>

    写得真好啊!漠笛一边读,一边思考着,不禁被几千年前先贤的智慧和仁爱精神所深深折服。&1t;/p>

    “您是漠笛议员?”一个温柔清脆的声音轻声问道,打断了漠笛的阅读和思考。&1t;/p>

    漠笛抬头细看,是一个外貌年龄二十多岁的女郎。鹅蛋形的脸上,一对大眼闪烁着俏皮的光芒,柳叶眉,樱桃嘴,微笑中嘴角带着两个浅浅的酒窝。一头乌黑闪亮的头飘逸地披在脑后,肤若白雪,身穿一件金色锁边的白点红色连衣裙,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细腰带。女郎礼貌地半躬着,双手拿着一本书,脸上带着百合花般的笑容。&1t;/p>

    “我是漠笛。您是……”&1t;/p>

    “您叫我红红吧。我正在看《山溪说》,无意间看到了您,想向您请教一些问题。”女郎爽快地答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请坐。”漠笛招呼着,玩笑道,“刚好穿了一条漂亮的红裙子,所以就叫‘红红’?”&1t;/p>

    女郎又笑了,“算是吧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那好吧,红红女士,我有什么可以帮您的?”见对方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,漠笛也不勉强。&1t;/p>

    “《山溪说》是晟学的经典著作,而您是晟学宗师,所以想请教您书中的几个问题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晟学宗师不敢当,我只是一个晟学弟子。不过,很荣幸能和您探讨晟学的问题。”漠笛谦逊地道,这谦逊自肺腑,毫无做作。&1t;/p>

    红红不再客气,问道:“书中说,‘晟’作为宇宙万象的本原本真,是无所谓有限无限的,是越了有限和无限的,并举了时间的例子。可时间本来就是无限的啊?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不假思索地答道:“所谓有限,就是无论它的数量有多大,只要有足够的时间,在理论上我们就一定能够测量出它的确切数值,比如,地球上究竟有多少个铁原子。而所谓无限,就是无论我们花费多少时间,在理论上都无法测量出它的确切数值,比如,自然数的个数。而所谓越有限无限,就是指它的数量不是恒定的,可以有限,也可以无限。比如,……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想了想,问道:“您看过《西游记》吗?”&1t;/p>

    红红思索了一会儿,点了点头。&1t;/p>

    “《西游记》中孙悟空的‘如意金箍棒’就是越了有限无限的一个事物。你说它有限吧,中它可以像直线一样变得无限长;你说它无限吧,可它又常常就那么长,才能被孙猴子当兵器使。你说,它是不是越了有限无限的概念?”&1t;/p>

    红红想了一下,高兴地拍手道:“所谓越了有限和无限,就是指它可以以有限的形式展现,也可以以无限的形式展现。”忽然,她语调一转,“不对,那它本质上还是无限嘛?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笑道:“自然数的个数就是真正的无限,它能以有限的数值展现吗?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不能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直线的长度是无限的,它能以有限的形式展现吗?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不能。我们画出的每一条直线,准确地说,都是这条直线的一段。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没想到女郎的思维如此清晰敏捷,“不错,但孙悟空在使金箍棒的时候,是使的金箍棒的一段呢,还是全部呢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当然是全部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不错。书中为什么以时间作比喻?就是在当下,过去的一切时间都已经展现,可以说是展现了时间的全部,所以,它可以说是有限的;但无穷无尽的未来时光却又在无可抗拒地产生着,所以,它又是无限的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。”红红开心地道,声音略显嘶哑。&1t;/p>

    “口渴了?”漠笛问道。&1t;/p>

    红红想了想,道:“应该是吧。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把西柚汁递了过去,“先喝吧。我还没喝过,我再另外要一杯。”&1t;/p>

    红红也不客气,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喝了,香甜的西柚汁在干渴地作用下更显得无比的美味可口,一种从未有过的美妙感觉浸润着红红的身体,她不禁舒畅地长长出了口气。&1t;/p>

    两人就这样交谈着。红红问,漠笛答。不时地,红红会阐述一些新的理解和感悟,或者与漠笛的见解相互印证,或者相互启,竟让漠笛也颇有收获。越谈,漠笛越惊诧红红的知识之广博、思维之敏捷、思想之深遂,要不是对方真实的坐在面前,漠笛一定会以为对方是一位博学鸿儒,只是刚刚涉足晟学领域,这才向自己求教。不知不觉间,已经是太阳西沉,华灯初上了。&1t;/p>

    这时一阵“咕咕”声传来,原来是两人的肚子在打鼓了。漠笛笑道:“要不,我们边吃边谈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好啊。”红红爽快地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你想吃什么?”&1t;/p>

    “我刚到这边来,不熟。随你吧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那、就近吧。这幢楼的28层有一家‘丹霞红’味道很不错,而且可以看城市的夜景。你能吃辣吗?”&1t;/p>

    “辣?”红红想了想,道,“应该没问题吧。”&1t;/p>

    怎么连自己能不能吃辣都不知道?漠笛心中诧异,虽然刚才两人相谈甚欢,但毕竟不熟,也就不便多问。&1t;/p>

    走进餐厅,红红立刻被餐厅的装饰吸引了。整个装饰以红色为主基调,虽然红艳,却没有火的灼热感,而是洋溢着红玫瑰的浪漫、红芙蓉的俏丽、红色郁金香的典雅和云霞一般的灵动。站在餐厅里,红红的红裙便融化在了这一片红艳当中,却又显得那么独具一格,仿佛就是那一片红色中的女皇,所有的红都只是为了衬托出她的红的高贵独特!&1t;/p>

    漠笛也惊诧于这惊艳的一幕,笑道:“看来你的红裙是穿对了。”&1t;/p>

    红红听了,嫣然一笑。一时间,所有的红都黯然失色。&1t;/p>

    菜上来了,漠笛举起果汁道:“红红女士,非常荣幸认识您。与您交谈,‘若饮醇醪,不觉自醉’。以果汁代酒,让我们为友谊干杯!”&1t;/p>

    “为友谊干杯!”红红柔声道,与漠笛轻轻碰了一下杯,浅浅地喝了一口。&1t;/p>

    “嗯,这是什么菜?真好吃!”红红吃着一块鲜滑的鸡肉,赞叹着问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这是宫保鸡丁。”&1t;/p>

    “宫保鸡丁?”&1t;/p>

    “对,这道菜,还有典故呢。”漠笛道。&1t;/p>

    “啊,我知道了。”红红说道,“那是说,古代有一名叫丁宝桢的大官,一次微服私访,到中午时肚子饿了,突然闻到一股香味从附近一农家院中飘出,于是走到院中。看见一名汉子正在炒菜,丁宝桢问汉子炒的是什么菜,汉子回答是‘爆炒鸡丁’并热情地让他品尝。丁宝桢尝了一口,味道十分鲜美,就问‘鸡丁为什么这么鲜嫩?’汉子回答‘这是取当地鸡脯肉切丁,而外薄裹淀粉糊,以利于快熟并且可防味泄,再配以花生、胡椒,加上白糖、盐、酱油、南酒、葱、姜、蒜等调料,经旺火爆炒而成。成品色泽红亮,鸡丁细嫩,花生米酥脆,咸鲜香辣,佐酒下饭都非常好。’丁宝桢在菜中拿了一颗花生放入口中咀嚼,果真是别有滋味。后来人们把这道菜的胡椒换成辣椒,为了纪念为官正直的丁宝桢,就以他的官衔命名为‘宫保鸡丁’。”&1t;/p>

    听红红侃侃说完,漠笛诧异地看着她,她连菜名都不知道,却又竟然知道这道菜的典故。真是古怪!&1t;/p>

    红红看到漠笛的表情,忽然间明白了什么,笑道:“这道菜我是第一次吃,但菜的典故却听朋友说过,所以知道。算是久闻大名,今日终于一见了。”&1t;/p>

    漠笛释然地笑了笑。&1t;/p>

    两人边吃边天南地北、海阔天空地聊着,漠笛固然是见多识广,红红也仍然是所知渊博。两人越聊越投机,红红不时开心地笑着,当真是“酒逢知己千杯少”。&1t;/p>

    她很可能是一名刚置换了躯体的学者,漠笛在心中下了判断。&1t;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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